Saturday, December 4, 2010

再聽《罪人》

聽《罪人》一曲,向以 Default 的第三者角度欣賞。
感覺介入者輕狂之餘兼略帶自責地苦戀,
既有內疚但又無法自制愛上已有伴侶的另一半。

換另一角度去聽,罪人究竟是第三者還是有份促成事情發生,已是他人伴侶的他或她呢?

因天真而無法自制地為非作歹,
忘掉已非單身進而分割成兩份甚至多份。

被迫牽涉入感情遊戲的她或他,應該抽身,還是留待承受強忍?
選擇留下來,接受攤薄,與三唔識七的瓜分情感?
選擇盡早轉身離開,忘掉他或她?

狂妄代價,留待原與自己一對的他或她跟她或他承受強忍吧。
被迫坐上麻將檯上的,還是早點轉身,忘掉昨日曾互吻,
儘早起身離檯埋單找數,就當贏了。
磨爛蓆,隨時連底褲都輸埋呢!

寄語:

早點轉身 忘掉我 忘掉昨日曾互吻
《罪人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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